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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參考消息網11月14日報道 外媒稱,越南法院12日認定,今年5月在一家在建中資鋼廠參與反華暴亂的14人有罪。
  據美國《華爾街日報》網站11月12日報道,法官說,這些人在河靜省人民法院集體受審,因“擾亂公共秩序”和“違抗公權力”被判刑,刑期從15至39個月有期徒刑和15至18個月緩刑不等。此前遭遇暴亂的企業是中冶臺塑鋼廠項目基地。
  報道稱,法官陳國越(音)說:“他們在審判中認罪,並向涉事企業和受害人致歉。”
  報道說,中海油今年在越方也提出主權聲索的中國南海海域進行鑽探作業。隨後越南多地爆發反華抗議,其中一些抗議活動演變成暴亂,造成至少4名中國人喪生,幾百家外資企業遭到打砸和搶劫,這些企業大部分在南部平陽省。
  陳國越說,12日被判刑是最後一批因參與鋼廠暴亂而受審的人。
  報道稱,越南河靜省人民法院之前還判處過多名參與鋼廠暴亂的人有期徒刑。法院在其網站上表示,這些人在審判時認罪。
  越南平陽省法院在5月底曾認定兩名參與該省暴亂的人有罪,以“破壞財產”和“擾亂公共秩序”等罪名分別判處他們有期徒刑3年和1年。
編輯:SN11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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